省級壞賬銀行政策落地 中央地方將共同處理地方
年末,面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繼續上升的現狀,多地地方政府已出手布局更多的渠道來緩解銀行等機構的債務風險。4日,《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銀監會下發了一份針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處置的新文件,其中進一步界定了省級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除了能參與本?。▍^、市)范圍內不良資產的批量轉讓工作,其購入的不良資產應采取債務重組的方式進行處置,可以對外轉讓。這意味著省級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范圍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相同。
據悉,浙江省政府批設成立的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進入實質運作階段。另外,包括江蘇、安徽等地籌建的省級資產管理公司也在進行前期調研和業務籌備。
目前,業內普遍把這些資產管理公司稱作“壞賬銀行”,特指由財政資金支持的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包括協助解決銀行壞賬問題。業內專家認為,浙江作為金改的重點地區,浙商資產管理公司“先行先試”,其業務模式和發展方向很可能成為全國省級資產管理公司的樣本。
一直以來,處理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責任均由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承擔,不過,隨著近年來金融體系內的債務風險積聚,中央迫切希望有更多的地方財政資金能參與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前不久,三中全會也進一步強調“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因此,“從某種程度而言,籌建這些‘壞賬銀行’就是為地方政府承擔更多風險處置責任做鋪墊。”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主任楊濤認為。
以浙商資產管理公司為例,該公司注冊資本金為15.18億元,此后還將增資至50億元,是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的全資子公司,而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又為浙江省國資委的全資子公司,因此,“理論上,對省級資產管理公司的日常業務監管則會放到省金融辦。”
浙商資產管理公司內部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目前我們還沒有財政資金入股,由于具有政府背景以及公司業務的特殊性,未來也不會有民資參股,除非監管層另有指示和規定。”
“省級資產管理公司的審批權在省政府,經省政府的批準和監管部門許可備案后,這些公司就可以參與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處置了。原則上,省級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模式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基本相同。”一位接近浙江金融辦的知情人士說。
據了解,從去年開始,基于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不斷攀升,以及民間資金急于尋求進入金融領域的突破口,因此在溫州等地就陸續出現了不少由民資入股的民間資本管理公司,這些公司都在爭搶銀行不良資產轉讓資源,盡管沒有獲得監管部門的明確許可,但市一級地方政府早已默許了其開展業務的合規性。
“我們與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的業務權限截然不同。”浙商資產管理公司內部人士進一步表示“按照6號文的規定,我們可接受10戶或10戶以上更多的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并且在操作方上,我們需要接受銀行的邀約,之后就可參與公開的投標、競價、估值等一系列的程序,最終獲得資產包,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屬同臺競爭。而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則是參與單戶金融企業不良資產轉讓,由法院判決貸款抵押物,銀行會拿這些抵押物出來拍賣,民間資本管理公司或個人都可以參與投標。”
由于目前,監管層并未對省級資產管理公司作出更多的業務范圍規定,因此,處置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將會是這些公司較長一段時間內的主營業務。上述浙商資產管理公司人士稱,“不排除今后會通過同業拆借市場融資,以籌集收購金融企業不良資產的資金,這時就需要拿到銀監會頒發的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資格的金融許可證,又或者可能還需要通過法院拿到一個破產企業管理人的資格許可,甚至,今后如果從事國際投資、境外資產處置管理等,還需要外管局的批復,這些都是我們的初步設想。至于今后,省級資產管理公司究竟有多大的業務操作范圍,還要等監管部門出臺更多的細則規定。”
有機構判斷,今年末乃至明年上半年,都將是銀行處置不良資產的高峰期,因此,不良資產轉讓市場大有操作空間。即便是浙江省政府已把省內唯一一家省級資產管理公司名單敲定,但據消息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溫州市還想通過溫州金融投資集團來爭取額外的名額,即在溫州當地再設一家資產管理公司。
“毫無疑問,這些省級資產管理公司就是在調動地方政府的力量來處理地方金融債務,加大金融不良資產的處置效率,未來地方金融企業產生不良資產處理可能都將會是‘4+1’的模式,也就是四家中央級的資產管理公司和地方的省級資產管理公司共同參與。”上述接近浙江金融辦的知情人士說。